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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12-28 11:23:11)
身為女性,在懂得看報紙看新聞的年紀時,就已經聞強暴、強姦色變,那個年代只要是家裡有女兒的,總會被耳提面命,出門要小心、行為舉止要注意,要是不幸被壞人染指,彷彿就是萬劫不復,下的小女生們人心惶惶,自加上當時對性侵害案件並沒有保密的觀念,新聞媒體總是大肆報導,弄得人盡皆知,讓被害人除了承受性侵傷害外,還得面對親友、同事、同儕間的歧視眼光,導致二度傷害甚至是三度傷害,落入身敗名裂,無法再鄰里生存。早期徵信社遇過許多有不少性侵受害者為求家庭和諧,不想醜事傳千里而一直忍耐,社會認為她們作為受害者都是醜事,甚至認為她們是麻煩製造者,而對她們投以異樣目光時,正正就是一種傷害,為此她們會害怕受到二度傷害,而不敢舉報罪案。二度傷害可能來自執法機關處理舉報時性別敏感度不足,像是沒充分保障受害人隱私,或者不洽當的語氣和用詞等,往往造成二度傷害。受害者得必須將自己痛苦經歷重複多次,在報案時也沒有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讓受害人可以安心錄口供,甚至警員也會多次用質疑的語氣,且如果沒有盡早安排驗傷並向受害人解釋應有權利,甚至未告知所需程序及預估時間,讓受害人不敢飲食甚至不眠不休,這些對一個曾遭受性暴力的人來說,看似一連串無傷大雅的小過失,卻是多重的二度傷害。
性侵傷害案後,完善的措施與權利避免二度傷害性侵害犯罪對於被害人而言是相當令人恐懼,主要是其性質兼具性與暴力的成分,受害者在受侵害的同時,生命也受到威脅,在加上中國人傳統上對性的避諱及對婦女冠予貞操的觀念,以至於性侵害被害者,為了名節而不願出來報案。且在追訴犯罪犯罪過程中,除了要面對醫療採證過程的恐懼不安,又要重複陳訴被害經過,以及與加害人對簿公堂、纏訟經年的痛苦,期間所遭受的二度收害,更是令所有性侵害被害人望之卻步,以至於報案率偏低,更別說將犯罪者定罪服刑。而近年來社會變遷,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多次修法後,讓被害人或的全面的協助,被害人從驗傷進入急診,會有一個安全隱密空間,由醫護人員及社工進行會談,直接通知警員前來,一同了解案發情形,掌握重要資訊及收集相關證據,甚至也能選擇一站式服務,包含警察、社工、醫療專業人士集中在診療室,直接進行照顧與筆錄動作,減少重複詢問的二度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