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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12-15 11:23:11)
指腹為婚是孩子還尚未出生,雙方父母就做出約定,讓肚子裡的孩子未來成為夫妻。過去的人會將婚姻大事交給父母決定,故只要家中長輩有指腹為婚約定,基本上沒有拒絕的權益,都會乖乖地完成婚約;但如今社會已經改變,不只可以進行自由戀愛,若父母擅自決定婚約,也可以不用履行約定,因為在現在的社會,自己婚姻自己決定。
我國法律有規定,未成年男女想要訂婚,男方須滿十七歲、女方則是要滿十五歲,才有權益訂婚,而要完成訂婚儀式,必須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基本上都是父母),不過,徵信社要提醒你,法定代理人只有同意權,並沒有決定權,因法律要求婚約是出於當事人的意願,父母只是行使同意權,並無權益替子女選擇,因此若父母要求你嫁誰娶誰,只要你不願意都可以拒絕。
指腹為婚雖然滿足長輩的期望,但不了解對方就要共組家庭,風險真的相當高,徵信社建議您,即使你有心想要履行父母決定的婚約,也要先了解對方,確認對方無惡習或是不良習慣,避免結婚後才後悔,要離婚可能就不容易了,不過還是建議,真要指腹為婚也先交往一段時間,了解對方也讓對方了解你,同時也有足夠的時間,考慮清楚是否要答應此婚事。
找尋指腹為婚對象,女子花錢買公車廣告
現在真的還有人指腹為婚嗎?雖然比起過去少很多,但的確還是有喔,不過指腹為婚都是當事人出生前的事情,在成長的過程中,也可能會搬家、移民等,故即使想要完成婚約,也未必是件容易的事情,徵信社在前一陣子,就看到一個新聞,一名女子買下公車廣告尋人,廣告相當乾淨俐落,白底黑字寫著:「阿寶哥,還記得我們20年前,兩家指腹為婚的約定嗎?」指腹為婚還用紅色字體顯示,最後面留了室內電話,讓阿寶哥能夠主動向他聯繫。女子花了15萬元,透過20台公車,在台北市精華路段強力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