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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09-14 11:23:11)
很多人為了找到門當戶對、生活習慣相合的另一半,在擇偶時就會先開出件,像是身高、個性、學歷、家庭背景等等,每個人都有所謂的理想型,但是這個條件就真的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對象嗎?其實條件開愈多的人,最後反而會找到一個所有條件都不服,但卻可以感到快樂的對象,條件容易使幸福與快樂變質,束縛兩人的交往。之前有一個月薪七萬的話題沸沸揚揚,台灣女性要求結婚對象月薪須有七萬以上,其實只是一位在交友網站上列出的擇偶條件,並寫出原因理由,並無任何歧視領平均薪水的男性。
在早期只要到了適婚年齡,父母就會開始張羅孩子婚事,各種三姑六婆都會上門通風報信,而女生只要手腳勤快會做家事就一定會有人開始作媒,根本沒有可以開條件的餘地。幾千年下來的量化條件論擇偶是婚姻的最大考量,有的男性會大嘆生錯年代,認為以前的女性不會只看條件擇偶,甚至會默默跟著老公吃苦,但是那是以前風氣影響加上女人沒有受到教育,沒有謀生能力,離婚對那個年代來說是醜事,又有幾個女人敢呢?現在人看中條件論擇偶,認為選個水平之上的配偶可以少奮鬥好幾年,為此徵信社的婚前徵信也被大眾廣泛利用,就是為了可以找到符合自己心目中的條件對象結婚。
條件論的負面,必須合理化包容當很多事情開始條件論之後,不再有人在乎真正的意義,我們說戀愛就是純粹的動情,我喜歡你,你也剛好喜歡我,手牽手一起就算窩在一起只能吃一頓魯肉飯也是幸福快樂,重點不是物質的享受,而是和誰一起做。但現在人認為只要嫁給一個條件好的對象就是好命,於是她們的擇偶標準比眾多在條件上,學歷好、家世好、有前途工作、有房有車等等,但這些條件都不能保證婚姻的幸福。甚至有的人婚後發現對方搞外遇,周遭的人卻反而勸說成功的男人多少都需要逢場作戲,於是對方的世俗條件比較好,我們就被迫要屈就無法接受的事。只因為對方條件好,我們就要用不同合理化的理由來欺騙自己接受、原諒、包容那些明明知道是不合理的事情,當然有人會屈就於這些條件論擇偶後可能帶來的負面,也有人不願意以條件來去評論人,各有各的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