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佈時間:2016-07-26 11:23:11)
曾經有案例,國內某徵信公司,僱用工讀生到國家圖書館蒐集台北地方法院編彙的刑事判決,將當事人姓名、住址、身分證等資料輸入自己的電腦主機,加上藉由中央日報蒐集全國各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資料,與小沈(化名)的太陽神未上市財經網站超連結,以每筆200元提供會員查詢。事後被受害者的小陳(化名)意外發現後提告,他認為洩漏他過去刑事資料導致他名譽受損、還要擔心被詐騙集團利用導致嚴重損失,所以向徵信社與小沈各求償150萬元,最後判決結果依「個資法」每人每件最高10萬元,故判徵信社負責人與小沈各要賠陳十萬元。對於這個結果,小沈則表示,會再和律師研究是否上訴。徵信社提醒您,找一家「政府立案、合法經營」的徵信社,才能降低您找的徵信社是做違法的事,然後還要挑有經驗的徵信社,才能給予您品質的保障!
通姦罪-關於通姦罪,您知道多少?
當已婚男子與已婚女子大搞婚外情的時候,被抓姦成功,只要付錢給自己的配偶換取原諒,就可以了事了嗎?如果您認為沒錯您就大錯特錯了!曾有案例,已婚的小陳(化名)與已婚的小李(化名)搞車震,兩人通姦後便隨手將沾有精液、體液的衛生紙團往窗外一扔,正好被小陳妻子請來的徵信社跟蹤蒐證員撿到,小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