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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07-20 11:23:11)
已婚的小黃(化名)外遇公司的同事小吳(化名),而且還與對方同居!小周(化名)與小黃是夫妻,某次他跑去抓姦,當場雖沒有抓姦在床,但是卻被丈夫發現,妻子的內衣褲亂丟在小吳住處,丈夫氣的提告。最後因為無關鍵證據證明小黃通姦,所以刑事不起訴,但小黃的內衣褲出現在小吳的住處,還與小吳的一起掛至陽台,足以證明兩人同居,所以判准離婚,且小黃必須陪小周40萬。這是一則很常見的外遇案件,徵信社要告訴您,當您的證據若無法證明配偶與外遇對象有通姦有「性器結合」,但是只要能證明兩人言行親暱等之類的,有損害到配偶權,還是有機會能獲得賠償的!如果您有相關捉姦需求需要尋求協助,可以來找我們徵信社,我們會盡最大的力量協助您,完成您的委託!
出軌蒐證-自己跟蹤蒐證的風險有?您知道為什麼徵信社都不建議一般民眾自己跟蹤蒐證嗎?其實並不是因為徵信社想賺民眾的錢,而是因為一般民眾大多對法律都不熟悉,容易因為自己跟蹤蒐證而不小心就觸法,曾有一則新聞報導,高中老師小陳(化名)正在和妻子打離婚官司,因懷疑妻子外遇與人同居,所以打算親自捉姦,躲在懷疑的對象小江(化名)住的公寓樓梯間,打算拍照,但都沒有成功。後來小陳某日又再次從未關大門闖入公寓,並從一樓信箱拿走兩封別人寄給妻子的廣告信,他將廣告信與捉姦日記通通交給法官當作通姦證據,但反而被小江反告竊盜、侵入住宅等罪。經判決,小陳拿的信並無拆封直接送到法院當證據,所以沒有竊占的犯意,也沒拆所以不構成秘密罪,但樓梯屬於住宅,所以還是觸犯無故入侵他人住宅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