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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05-24 10:50:11)
在遇到就分的時候,有些人為了避免更多的麻煩,或者是不想上法院,因此會選擇私下和解,但是所有的事情,和解後都不會被告嗎?那可不一定,基本上,能夠用和解解決問題的,都是告訴乃論罪,像是誹謗、通姦、過失傷害等,只要受害者願意原諒,是可以和解且不需上法院的,但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刑,就不是這麼容易解決的,雙方還是可以和解,但沒有辦法撤告,而和解的主要目的,就是可以獲得檢察官的緩起訴,或者是在法官審理時,能夠獲得輕判或緩刑,不過各個不同的案件,還是有不同的考量,沒有辦法以偏概全。
最常出現爭議的和解,就是詐欺和解的部分,因為有些人說是詐欺罪是告訴乃論,但也有人說是非告訴乃論,因此和解到底能不能夠撤告,真的讓人很煩惱。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沒有錯,一般的詐欺案件,全部都屬於非告訴乃論,因此不管被害者有沒有提告,只要警方發現詐欺行為,就會提出公訴;但是,當詐欺者是「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關係時,依刑法324條,此罪就會變成告訴乃論,當受害者不願提告時,對方就不會有刑責,相對的,可以進行和解,解決自家詐騙的問題。有任何的法律問題,歡迎你來徵信社詢問,我們有專業法律顧問,給您最正確的回答。
非蓄意詐欺,男子和解不起訴
非蓄意詐欺行為,還是有和解的可能,一名在台電上班的蔡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購買擴充卡,賣家表示有一星期試用期,如果滿意的話在付費,不過超過試用期了,賣家還沒收到款項,因此提出詐欺告訴;檢方在調查的時候,發現當時因為颱風侵襲,許多地方都停電,蔡男擔任維修工作,因此並非蓄意不付款,事後雙方成和解,蔡男也將款項付清,因此最後獲得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