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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04-19 14:20:11)
許多人在發現配偶外遇之後,為了想要維持現狀,會希望對方能回歸家庭,但又想要維護自己權益,會要求對方寫切結書,相反的,外遇者也希望能獲得原諒,因此主動寫下切結書,標示自己悔改的誠意;切結書的內容,大致上都是坦誠自己犯錯,並保證不會再犯,有些人會在附上賠償的條件,基本上沒有違反道德風俗,這個切結書就具有法律效力,徵信社建議您,最好是在找個見證人,會比較有保障,此見證人可以是律師、鄉長等,具有客觀立場的第三人。但是,獲得切結書之後,就能夠安心了嗎?這可不一定喔,因為有不少的人,會簽下切結書,只是為了讓配偶暫時氣消,事後還有可能再犯,或是答應要賠償,最後卻沒有支付,這樣的情況其實很常見,因此徵信社要建議您,切結書要收好,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提出做為證據,來為自己討回公道。
現在屬於法治的社會,只要你懂得運用,法律能成為保護你我的最好工具,因此在抓姦或攤牌之後,如果想要寫切結書,不知道該如何下筆,或是怕沒有法律效力,誠心的建議您,找尋專業來協助,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睡著;現在不只是律師事務所,徵信社也有法律諮詢,只要您有需要,可選擇對自己最便利的協助,來捍衛自己的婚姻權利。
逼迫簽切結書,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名劉姓警員外遇,被妻子發現之後,不但沒有反悔之心,還要求妻子簽下切結書,保證在離婚之後,不會公布外遇一事,若有違反要賠償二百萬元;兩人離婚之後,劉男以違反承諾為由,要求妻子賠償。劉男向法院指出,離婚之後,前妻多次到她服務單位,揭發有外遇一事,導致他被記過兩次,因此認為對方違反約定,要求對方賠償;前妻則表示,當初會簽切結書,是因為對方拿刀威脅,因此認為此切結書應屬無效,主張不需要賠償。最後,女兒出面作證,表示當天父親的確有拿刀威脅母親,因此法官認定,切結書約定違反公序良俗屬無效,判前妻不用賠償。無論是切結書的內容,還是簽寫時得情況,只要違反公序良俗,都可能被判無效,個在簽寫切結書時,如果不希望類似問題發生,徵信社建議還是請專家協助,才不會造成損失。 |